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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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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山东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发生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以班级为基本单位,校医室为主,各年级组密切配合,校长室总负责。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师生员工包括在本校的临时用工人员。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群体性疾病等。

四、管理职责

1.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焕盛

副组长: 薛增强

成  员:桑田及各班班主任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订和修正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消灭虫媒孳生地,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强化免疫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行政干部及有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经常对周边超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督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定期清扫水池和水质检测,防止因水污染而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和排污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依法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等物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或使用不当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能力。

(1)班主任讲评中要加强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特点,通过黑板报、墙报、讲座、广播、印发宣传品、校园网、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不用街头无证、无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药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

薛增强:

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教职员工因病请假,必须附医院证明;学生因健康原因缺勤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各班主任应将情况上送校医室,由校医室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校医室要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关系,收集本县及周边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以便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学校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领导及校医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卫生室为学校的法定报告单位,法定报告人:桑田。其他教职工为义务报告人。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法定报告人及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或有关责任人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和《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校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大型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由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第三、二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各处、室、组负责人请假。外出学生和去过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跨班组织的业余培训和兴趣小组活动。

(4)对教室、图书室、厕所、会议室、体育馆、办公室、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调整病例所在班级的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二例及以上的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病例所在班级和相应班级或年级段实行停课;如出现二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


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年级段,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教体局体育处及疾病控制中心;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公安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全面工作;校医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校医室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齐卫生院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校医室要常备一些消毒药品。学校要设立临时隔离室,并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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