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青岛西海岸新区五台山西路小学听课评课公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3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了解和掌握学科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鼓励教师多听课,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推动教师养成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的良好习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公约。

一、听课数量

分管业务副校长、教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0节,所有任课老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6节。

二、听课类型

1.推门听课:校长、业务校长、教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学科主任、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校长、业务校长、教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学科主任、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及其他老师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学科老师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包括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由学科主任召集组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跟踪听课。年轻教师的师父等根据平时听课情况实施跟踪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不评论。

2.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可以在右上角写上听课类型。

3.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任课老师以本学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4.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参加听课活动。学校统一要求的听课以及本学段的课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听课。

四、评课要求

1.评教学思想。即从教学思想这一角度出发,依据课堂教学活动的实例,评议教学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体现。

2.评议教材处理。即从教学内容处理角度,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得准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突破、内容定量是否妥当等。

3.评教法运用。即从教学方法处理的角度,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所用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心理特点、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是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

4.评学法指导。即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情况进行评议。   

5.评价教学过程。即从教学结构这一环节出发,评议教师在教学组织活动中,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否科学、教学的整体结构是否严谨、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

6.评价教学效果。即教学内容的完成程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能力的形成程度、学生思维的发展程度、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等。

7.各学科主任、备课组长及时组织评课,确保评课有效性。

五、检查与考核

1.每次听课活动,各学科组织专人进行听课人数记录,确保听课数量与参加听课活动的一致性,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学校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学科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3.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计入学期教师考核中。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