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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青岛西海岸新区兰亭教育集团翰文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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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西新教体字〔2020〕156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拟定青岛西海岸新区兰亭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延长至7周岁。

  二、招生区域

  琅琊台路以东、圣元路西、风河以南、钱家山路以北的区域。

  三、招生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一)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二)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三)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四)学位类型4: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五)学位类型5: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四、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本区户籍的儿童

  1.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同时须提供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发票);抵押证(须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存折,若提供的是还款银行卡,请提交近期6个月的还款明细);已交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费、物业费发票等进行审核确认;

  2.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孩子父母的结婚证;

  3.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房产交易大厅出具的儿童及父母在西海岸新区内无房的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

  4.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二)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青岛西海岸新区以外户籍、在本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并准备以下条件材料:   

  1.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前)、社保卡及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包含2019年8月到2020年6月)或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或法人应为儿童的父母且无其他合伙人,截至2020年8月31日应满一年);

  2.青岛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在我校招生区域居住的住房证明(自有房权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3.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4.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详情见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兰亭小学翰文校区202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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