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2.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学校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厨师长和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5.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检查内容应包括进货采购、个人卫生、餐具消毒、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等环节。
5.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6.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分类存档。
7.除日常检查外,学校每月组织两次食品安全自查,单位负责人参加并记录。
8.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岗位负责人应尽快整改并有整改记录。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
4.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5.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教师、培训对象、学员名单、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
6.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至合格。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等传染性疾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长头发、胡须等。 6.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7.专间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和口罩,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8.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9.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处理区。
10.从业人员应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1.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落实,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2.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3.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4.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5.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6.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7.餐厨垃圾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洗。
8.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9.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顺序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