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和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2〕33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评审推荐方案。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在我区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区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站)和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确立了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规定的条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青人社规〔202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9号)等文件要求,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流程,组织职称申报和推荐。严格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有关要求向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各单位要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二)单位审核
1.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验证申报信息和材料。严控申报范围,严把条件,组织论文、著作查重,查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和完整。
2.申报单位按规定公示申报人员信息、政策咨询渠道和异议受理方式(申报单位与现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要同步公示)。推荐工作期间,应将申报人全部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
(三)单位推荐
1.申报单位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并组织公开述职、民主推荐。
2.成立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
3.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逐级上报
1.申报人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的“职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材料。
2.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无异议后,通过系统逐级汇总上报到相应评审委员会账号。逐级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需要完善补充材料的情况应及时退回并注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提报。
3.经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按要求在《评审表》、《一览表》中签署个人承诺、填写意见、签字盖章,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
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工作由学校推荐委员会负责(见附件1)。学校成立11人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
四、制定评审推荐办法
(一)认真总结,充分调研。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师职称评审推荐的政策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教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推荐工作做好准备。
(二)科学制定推荐办法。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称推荐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推荐办法。
1.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从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个人成果(包括获得的荣誉、论著、课程教科研成果等)、基本情况(包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等)、专业水平(包括说课考评等)、年度考核、班主任、任职岗位、教学工作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和民主测评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量化,拟定推荐标准。
2.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项目和权重。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合理调整各项权重,进一步提高业绩成果的计分标准,不单纯靠等年限和论资排辈。统筹兼顾,充分结合教师实际,对任班主任、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的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等有关年限实行量化计分;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权重原则上占量化总分的 10%。对于在农村或边远薄弱学校任教或有支教经历的适当优先推荐;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教师适当优先推荐。
3.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和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广泛征求意见。学校拟定的推荐办法(讨论稿)【见附件1】,要经过本单位教师充分讨论、酝酿,坚持教师广泛参与,尊重大多数教师的意愿。
(四)民主通过推荐办法。将拟定并经教师充分讨论后的推荐办法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民主通过时,要严格程序,严格与会人员。参加教职工大会人数最少不低于所有应参加人数的 2/3,并且须有全体教职工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民主通过后的推荐办法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示后,报教体局备案。
(五)严格审核推荐材料。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申报材料审核标准,把好材审核关,杜绝出现虚假年限、虚假论著、虚假学历经历等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周课时量标准要求,小学每周不低于 12-18 节、初中每周不低于 10-16 节、高中每周不低于 10-14 节。中等职业学校应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周课时量标准。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周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二)关于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问题。自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自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说课评估问题。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申报单位组织的说课评估,说课评估情况作为申报单位推荐依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上旬,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材料查验
1.学历证书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 / /www. chs i. com. en/)查验,学位证书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 / /www. cdgdc. edu. en/)查 验。无法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学历学位证书,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的式,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2.代表性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著作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应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 //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 shtml)进行期刊合法性查询,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 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并对论文、著作进行学术查重。
(五)组织民主测评与说课考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按照规定对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进行说课考评。
(六)组织推荐。根据区人社局、教体局核准的岗位数量,按照民主通过的推荐办法组织推荐。
(七)公示。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推荐名单经单位审查后,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推荐情况及推荐结果、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论文 著作、各类证书、课时量等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和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 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学区教育服务中心要成立由校长、学区教育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对职称评审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要推荐安排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办事公正的同志为推荐委员会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师德为先,突出专业导向。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首要条件,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师德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坚持同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能力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三)严格纪律要求。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须在《评审表》、《一览表》中亲笔签署诚信承诺,否则不予受理。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有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做好监督和信访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各单位要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同时公布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公开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五)评审材料及时归档。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汇文小学2022年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讨论稿)
2022年11月
附件1:
青岛西海岸新区汇文小学
2022年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程序,使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更加公正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内容及积分标准
量化积分内容:学年度考核成绩、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成果、挂职支教、岗位职务、民主测评。各项量化内容及积分有效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学年度考核除外)。所提报材料需真实无误,若弄虚作假,一旦查实,五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务,并实行问责。
(一)学年度考核成绩积分
取近五学年度以来的考核结果积分。优秀等次每次积10分,合格(称职)等次每次积9分,其它等次不积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积分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专业工作年限指实际工作年限,脱产学习、离职进修或待岗培训等均按上级规定扣减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学历积分:最高积15分
⒈第一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15分,研究生14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12分,本科11分,专科10分,中专9分,高中8分,初中6分。
⒉后学历积分:不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1分,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2分,提高学历每满一年积0.3分。
⒊先后学历可累计积分,但最终积分不得高于同等学历的第一学历积分,积分从毕业时间算起。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0.5分,后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后取得硕士学位只取一项积分,不重复积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积分
自聘任现职以来,超过规定任职年限(本科、专科学历晋升高级需在一级满5年;本科、专科学历晋升一级需在二级满4年,硕士学位晋升一级需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每满一年积0.5分。任职年限是指聘任相应任职资格以来的年限,脱产学习、离职进修或待岗培训等要扣减相应专业任职年限。
(五)教育教学成果积分:以下各项积分均为评审现职以来,只取一项级别最高的参与积分,最高积9分。
⒈荣誉称号积分:①②不累计积分,最高积4分。
荣誉称号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教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相关荣誉称号,荣誉称号认定以证书或文件规定为准(学生辅导、活动组织类除外)。
积分范围:①获得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建功人物)、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含优秀青年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4分,地市级3分,区级2分。上级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等待遇的荣誉称号以文件界定为准。
②获得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含琅琊台基金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教育管理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骨干教师、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省级及以上2分,地市级1.5分,区级1分。
⒉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积分:最高积3分
积分范围: 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经所在单位推荐、教师本人上的课。只取一项参与积分。评优课只取前两个等次参与积分。研究课、观摩课、录像课不予受理。
积分标准:公开课按省级3分、地市级2分、区级1分积分;评优课按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地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积分。评优课中获特等奖的在相应级别一等奖的基础上加0.1分。教研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获省级优课积1分,市级优课积0.5分,区级优课积0.3分。
⒊著作、论文积分:最高积2分
论文、论著是发表在重要刊物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论著。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CN、ISSN)的正式期刊,论著要有国家统一出版号(ISBN编号)。著作、论文只选取一项,每项只选取一篇(部)积分。
⑴著作积分标准:独立完成2分 ,主笔(主编)1.5分,副主笔(副主编)1分。
⑵论文积分:国家级1.5分、省级1分、地市级0.5分积分。多作者的论文只取前三位,按积分平均分配。
(六)挂职支教积分:评审现职以来,《关于从城区小学选派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挂职支教的通知》中界定的挂职支教干部教师每满一年0.2分。
(七)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等职务(限本区内任职)积分
⒈评审现职以来,任班主任满三年积4分。
⒉评审现职以来,任职满三年的局属学校、镇(处、区)中心学校的教研组长或镇(处、区)中心教研组组长积3分,备课组长积2分。
⒊评审现职以来,任职满三年的镇(处、区)教育办主任、局属学校和镇(处、区)中心学校的校长积6分,副校长积5分,局属学校和镇(处、区)的中层管理岗位(含在本校履职期间的校聘干部)和镇(处、区)完全小学及以上的负责人积4分。上级规定享受干部待遇的人员,参照相应干部待遇参与积分。
4.评审现职以来,职务超过规定年限(3年),班主任每增一年积0.2分,中层干部(含在本校履职期间的校聘干部)每增一年积0.2分,副校长(副校级干部、副园长)每增一年积0.25分,校长(正校级干部、教育办主任、园长)每增一年积0.3分。
各层次职务积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积分。各层次职务积分人员学年度(年度)考核结果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才可参与积分。任职期间职务有变动而未满规定任职积分年限的,按低层次职务积分。
(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积分
根据青西新管办发〔2018]149号和青西新管办发〔2018〕150号,从2018年开始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评审现职以来,每三年折合一年班主任积0.2分。
(九)民主测评
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权重为10分。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个人民主测评得分。
(十)量化积分最终有效分值
以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积分合计得分为教师本人晋升职务量化最终有效分值。
二、几点说明
1.如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推荐
⑴评审现职年限长者;⑵专业工作年限长者;⑶任班主任、学校干部(含校聘干部)年限长者;⑷近5个学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⑸年龄长者;⑹评审现职以来,有边远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者;(7)推荐委员会投票确定。
2.汇文小学关于课时量核定标准: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周课时量标准要求,课时量每周不低于12-18节。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3.本办法经区教体局审核和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本办法仅限于2022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时使用。
2022.11
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景文
副组长:赵 鹏
组员:连红、田祥国、管善斌、王立叶、刘大勇
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组长:赵鹏
组员:王立叶、沙方明、刘大勇、袁书利、张莉、刘宗顺、刘法健、程砚玲、杨华
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
杨同英、孙芳芳、程菲、殷晓红、赵鹏、王立叶、程砚玲、高妮、杨华、吴红霞、牟森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