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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汇文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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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西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拟定汇文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人员

1.领导小组

组长:王景文

副组长:赵鹏

组员:沙方明 王立叶

2.工作小组

组长:赵鹏

组员:一组:沙方明 刘宗顺 刘大勇

二组:王立叶 袁书利 孙炳顺

二、工作安排

1.7月15日前发布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2.7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电子稿发送辖区各幼儿园群。

3.7月20日上午8:30组织招生人员进行招生工作培训。

4.7月19日至24日符合学位类型:1,2,3,4集中招生报名,现场审核时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5.8月5日—7日符合条件的学位类型5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时间: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三、报名时房产类入学材料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

3.两个组的招生材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沙方明、王立叶主审报名材料,向家长做好耐心解释。刘宗顺、袁书利再次审核材料,分类整理。刘大勇、孙炳顺整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其顺序为: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房权(租房),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所有审核人员均要签字,审核过的材料原件存档备查。(责任人:赵鹏)

4.一年级分班实行按照片区、类别男女均衡分班,学生报到时由一年级级部主任进行分班公示,公示后任何学生不得调班。

5.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疑难繁杂问题由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解释解决。

6.家长进入校园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学校同时做好审核人员的防护工作。(责任人:李泽强)

7.由门卫于当日7:30开始发放号码,组织家长在外面排队等候,提醒家长保持一米距离。(责任人:李泽强)

8.7月25日现场审核地点:单号在102教室审核,在103教室等候。双号在104教室审核,在105教室等候。提前制作导引标牌。摆好桌子,家长可以转圈坐,提前整理好教室卫生。(责任人:沙方明)

9.各审核小组分配一台能够上网的电脑,用初审账号登录招生平台,并打开社保、营业执照、租赁登记备案等查验网站。各分配2个箱子存放家长证件(1、2类一箱,3、4类一箱),各3支中性笔。(责任人:李泽强)

青岛西海岸新区汇文小学

2020年7月17日

附:学校审核流程

一、管理平台网址:http://27.223.9.7:9001/qdhd

二、报名时房产类入学材料的注意事项

(二)报名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原开发区户籍和原胶南户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

2.出具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3.本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房产交易大厅出具的孩子及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

4.本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本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5.纳入拆迁范围住宅房产证已上交的珠海办居民子女入学,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6.已交工且入住未办理房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银行还款记录。

非本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社保及工商营业执照的起始(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前;

2.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房屋 (一年以上);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5.提供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6.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三)报名审核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

(1)社会保险参保必须是用工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的不予认可;

(2)自有住房或租赁租房用途必须为住宅性质,商用房产不予认可。根据国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供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双珠中路222号)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备案证明登记日为准;

(3)根据国务院《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以发证时间为准,前后两证需连贯持续;

(4)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按户口本、房产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放在一个正规牛皮纸A4档案袋内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父母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在档案袋正面表格内填写档案袋内装的材料名称和件数。材料审验时,家长务必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和档案袋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他证件者请家长自觉配合,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材料审核。

(四)说明:

入学材料中的自购或租赁房产的产权人(承租人)须为孩子父母;房屋用途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未交付使用的房屋不作为报名入学的依据。外祖父母房产的,需祖孙三代同户并提供孩子及其父母在我区无房的证明。

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的,可使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入住后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单据作为孩子入学的房产类的报名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

非本区户籍学生需提交的社保或营业执照入学材料的注意事项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须是用工单位为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连续缴纳,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其间有中断或个人缴纳的不予认可。建议家长在孩子入学前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如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者或法人须为孩子父母,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至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应满一年以上。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入学但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应为其子女入学提供相关材料。如外来务工申请入学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建议家长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为孩子办理入学。

西海岸新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西海岸

1

青岛古镇口海军中学

十五年一贯制

55585988


2

青岛为明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

86767788

86767766


3

青岛西海岸新区明天外国语学校

九年一贯制

82195916


4

青岛西海岸新区万达赫德双语学校

九年一贯制

66029316

66029303


5

青岛西海岸新区超银学校

小学

初中

68970690


三、审核流程

①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到校后,审核小组根据各学位类型所需的材料,对家长提交的原始证件的真伪性进行审核。

②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环节—报名审核—报名初审”中,找到该学生,点击“审核”按钮。

③根据现场审核情况,择相应的审核结果,点击“确认审核”。

④审核期间,可能有的家长第一次的审核不合格,如果家长在审核期间内能提供出相应的证明,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初审结果。

⑤各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员要根据实际审核情况,在各阶段学校审核时间截止前,完成复审和录取操作,以免影响家长查询。

四、招生平台中房产信息核验结果的使用建议

目前招生平台中的房产信息已与大数据进行连接校验,其他例如户籍、居住证、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报名信息未与大数据连接,仍需各学校现场或网上审核。

入学材料审核网址(网址请收藏)

1.社保明细查询

部分老的房屋租赁备案,无16位的唯一查询码,可让家长填写②

2020年1月6日之前打印的凭证请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http://12333.qingdao.gov.cn/grcx2/public/f10030107/index.action

2.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http://www.gsxt.gov.cn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查询网址

①有16位查询码的租赁登记备案查询网址

http://zf.hdzfbz.com/House/SearchRecord/SearchRecordCard 

②2018年10月12日之前的租赁登记备案查询网址

部分老的房屋租赁备案,无16位的唯一查询码,可让家长填写租赁登记备案右上角的“No.******”编号,学校登录房产部门网站查询真伪;

部分最新办理的房产证,可让家长选择“不动产权证”,并按其证件上的实际内容填写;

提供其他房产证明的,可让家长在房产类型中选“其他”,将相关证明拍照上传,学校认真审核相关材料;

今年是全区招生工作第一次进行房产信息的数据实时比对,但目前大数据部门提供的接口并不十分稳定,区局和招生平台技术人员也一直在积极与大数据部门对接解决,尽量使接口稳定,提高核验通过率。因此核验结果不作为房产审核的唯一依据,还请各学校采取适合本校的方式使用此核验结果。

以下为招生平台中房产核验结果的查看方式及建议:

(一)查看核验结果方式

学校点击招生管理平台的“审核环节”—“报名审核”—“报名初审”,在打开的初审页面中会显示房产信息大数据校验结果,绿色表示校验通过,红色表示校验不通过,空的表示无核验结果。

校验通过:是指家长所填写的不动产信息(产权证号、产权人身份证号、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与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信息完全一致,可判定信息属实且证件为真。

检验不通过:是指家长所填写信息与不动产部门登记的信息有不一致的地方,导致校验不通过的可能有下列原因:

1.例如房屋坐落地址在房产证件上登记的是1单元101,但家长填写为1-101;

2.招生平台中要求完整填写房权证编号(例如青房地权字第**********号),有的家长只填写后面的数字等情况。

3.也有可能是因为家长无此房产,因此导致校验不通过。

但校验不通过不代表信息不属实,不代表证件为假,不

代表学生不符合条件。该部分需要学校人工校验。

(二)核验结果使用建议

1.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时,对于房产校验通过的,只需要着重核验其房产的产权人是否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同时继续按各学位类型的要求,审核户籍信息、监护人工作或经商情况(社保信息或工商信息),如上述材料都符合学校入学条件,则初审通过。

3.对于房产校验不通过的或者无检验结果的,学校进行现场人工审核时,需要注意着重检查家长提供房产证原件的真伪。

可以比对房产证原件信息与其填写的报名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一字不差(包括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房权证编号、详细地址等)。同时继续按各学位类型的要求,审核户籍信息、监护人工作或经商情况(社保信息或工商信息)。

如人工审核时确定房产证无问题,产权人为孩子的监护人且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是因信息填写有误(漏字、错填等原因)可根据实际审核情况考虑。

如家长填写信息与房产证信息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但不能确定房产证的真伪,学校可联系家长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与房管中心对接查询。

4.房产校验结果是一个参考数据,学校可以在家长报名阶段内进行随时监控,如发现是因为家长填写格式错误的,可联系家长进行修改。如家长不愿意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必要非改成校验通过,当校验结果与实际审核结果不一致时,以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五、审核期间注意事项

1.请通知家长在填写房产信息时,按照招生平台中的提示要求,根据原始证件上的内容,一字不差的填写,尽量避免出现错字、漏字、填写格式不正确等情况。

2.审核时合理借鉴房产信息的核验数据,不将核验结果作为房产核验的唯一依据。

3.审核期间与家长进行解释时,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起家长误解或紧张对立情绪,避免将舆情引导至房产、大数据等部门。

4.请在招生期间提高服务意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界定,请与赵校长沟通后再向家长答复解释,不要让家长在学校、区局或其他部门之间往返咨询,尽最大可能给家长提供便利。如出现学校能够根据招生政策向家长解释但直接将家长推到相关部门咨询而引发舆情的情况,区局将计入学校招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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