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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香江路第二小学管理制度汇编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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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扬学校的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管理人员和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学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职工代表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但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方案。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名,予以确认。

校务公开制度

1.有关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2.组织人事干部制度。

3.财务管理。

4.物资采购及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5.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优选先。

6.招生情况。

7.教职工人事调动及其他群众关注的事项。

教师参与学校的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管理的不断深入,必须发动和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并形成气候,把学校常规管理推进到成为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

1.定期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在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全体教师会议。期初布置工作,期中总结上半学期工作,部署下半学期工作,期终总结工作,提出下学期工作设想。广泛征求教师对常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增强参与管理的自觉性,调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2.定期召开教师代表会议。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小组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学校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征求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提高管理效益。

3.加强领导与教师、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制度。每位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和2—3位教师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改进学校管理献计献策。

4.充分发挥党支部和群团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保证监督作用和桥梁作用。凡是学校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都要召开党员大会和群团工会干部会议,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然后作出决定。

5.增强全体教师的岗位意识,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学习各自的岗位职责,明确各自在校内应该担任的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达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全体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强化管理育人的效果。

校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做出的重大发展规划、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经济损失和民事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必须经学校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前,要有代表小组做好有关法律的咨询工作,做到事实清楚,有法可依,然后才能提交职代会审议。

三、学校的重大决策如:校舍建设、重大发展规划、签订的办事合同、教学设施的更新、购置等。决策前对决策内容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出台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能生效。

四、学校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同职代会代表协商,对法律有争议的问题应到法律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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