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香江路第二小学1949年建校,1998年迁入现址。学校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育人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备,是一所既具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情怀,又充满现代化教学气息的学府圣地。2020年7月,香江路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正式成立。2020年10月,学校加挂“青岛市第八实验小学”。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以“让校园充满生命的精彩”为指导思想,以“教育是促进人的发展”为根本任务,以“每个生命都有光芒”的核心办学理念,围绕“诚信、尚美、自主、活力”的育人目标,开发建设“精彩生命”课程体系,积极构建活力课堂,全力推进智慧教育,促进师生全面成长。
学校共荣获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国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40多项省级以上荣誉。
二、招生对象
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提示: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三、学校招生范围
1.在江山路以东、太行山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北、香江路以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2.钱塘江路以南、老年人大学以西(仅限湖光山舍、齐润金滩花园、钱江花园、朝阳无限四个小区)的适龄儿童。
温馨提示:香江路第二小学受建校规模所限,班级数量已饱和,学校将按照学位类型1、2、3、4依次录取,可能只能满足学位类型一、学位类型二学生的入学需求。其他学生将按照学位类型依次调拨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区。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详见第七条。
四、新生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五、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需注意:
1.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3.只有儿童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可作为入学依据。
4.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名一次,且与初次报名的家长信息绑定,其他家长不能重复报名。
六、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3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八、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5 月 16 日-6 月 5 日,其中小学 5 月16 日开始,初中 5 月 20 日开始。
2.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 ( 即学位类型 1、2、3、4 ) 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 的学生(学位类型 1、2、3、4、5 ) 。
3.学校审核时间:6 月 17 日-6 月 26 日
4.电脑派位录取学校的公示时间:6 月25 日
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
5.电脑派位录取学校的派位时间:6 月 26 日
报名人数超出规定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 月 4 日
第二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 月 5 日-7 月 8 日
2.报名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 ( 即学 位类型5 ) 和计划继续报名本区民办学校的学生 (未被录取的符 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校) 。
3.报名方式:
报名公办学校的,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同时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 月 9 日-7 月 10 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 月 11 日 (未被一志愿 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 月 12 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 月 13 日
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 月 16 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三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7 月 17 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 月 18 日
备注: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 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 24:00 关闭。在每阶段的报 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九、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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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 |
0532-8688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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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6976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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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3227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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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39705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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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监督电话 |
0532-88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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