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鲁人社发【2016】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西新教体发【2021】3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教体局相关会议要求,制定香一教育集团(校本部)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申报者须符合《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等要求,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流程,组织职称申报和推荐。严格实行个人申报、学校审核、述职评议、量化积分、单位推荐等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一)制定推荐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报教体局备案。
(二)公布推荐职数。按上级核定的推荐数额予以公布(教育集团2021年推荐数额:中级共16个,其中香一 个,黄河路 个,高级共4个)。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交各种证件和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
所有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学校要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单位审核。
1.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学历证书通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息网 ” (http://www.chsi.com.cn/)查验,学位证书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验。无法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学历学位证书,由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的 方式,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 代表性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 期 刊 网 上 检 索 到 的 , 应 通 过 新 闻 出 版 署 网 站 (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期 刊合法性查询,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 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并由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学术查重。
(五)民主推荐。学校按要求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
(六)公开公示。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论文著作、各类证书、课时量等材料)放置在会议室供教师查验。
二、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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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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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
1.参加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会议。 培训评审材料的填写,学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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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11月22日 |
1.组织全体教师会,学习宣传有关职称评审推荐政策规定等,做到政策规定人人见面,清楚本次评审推荐工作的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等。 2.制定“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草案)”,成立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办法。 1.召开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民主通过“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2.教师个人申报职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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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 日- 11月26日 |
1.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推荐委员会组织取证、审核、推荐。 2.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推荐情况、推荐结果及其他有关公示材料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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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12月3日 |
上报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材料。(具体上报日期以局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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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旬 |
上报中级、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 |
三、有关问题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规定,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小学不低于12-18节。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周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关于辅导员的界定: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指导课外活动(课外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课外的学科活动、科技活动、社会活动、文学艺术活动、文体活动、劳动技术活动等)、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育人工作。
(二)关于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问题。小学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教师(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任现职以来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自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继续教育问题。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必备条件。
(四)关于说课评估问题。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须进行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由学校组织,说课评估成绩作为推荐依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答辩,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上旬,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关于民主测评。按照有关规定,为突出申报人的业绩贡献,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计分:满分10分,其中优秀等次为8-10分,合格等次为6-7.9分,基本合格等次为6分以下,不合格等次为0分。
2.民主测评权重:占其量化推荐总分的10%计入个人积分。
3.民主测评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成立推荐委员会(见附件),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师德为先,突出专业导向。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首要条件,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师德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坚持同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能力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三)贯彻三严政策。严格评审条件;严格执行程序,严格审查核实申报材料。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纪律要求。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须在《评审表》、《一览表》中亲笔签署诚信承诺,否则不予受理。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有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8689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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