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学校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青岛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青岛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灾情与行动相协调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二)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做好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服务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防治气象灾害发布的各项决定。
三、监测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区气象局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预警准备: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评估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工作职责,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防御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及时了解灾害信息。
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收听收看新闻媒体播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防台风:根据区教体局的部署,做好学校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正常上学期间事发台风,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物资,发挥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延迟上下学、学生家长到校接送孩子等相关事宜。利用电话、手机飞信、校园广播、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有效设施传播预警信号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防暴雨:根据区教体局的部署,做好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正常上学期间事发暴雨,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物资,发挥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延迟上下学、学生家长到校接送孩子等相关事宜。利用电话、手机飞信、校园广播、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有效设施传播预警信号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防暴雪:根据区教体局部署,做好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正常上学期间事发暴雪,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物资,发挥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加强路队值日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扫雪工作。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延迟上下学、学生家长到校接送孩子等相关事宜。利用电话、手机飞信、校园广播、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有效设施传播预警信号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防大雾、大风、雷电、高温、冰雹、霜冻、道路结冰、寒潮 :根据区教体局部署,做好学校停课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正常上学期间事发以上自然灾害,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物资,发挥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延迟上下学、学生家长到校接送孩子等相关事宜。利用电话、手机飞信、校园广播、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有效设施传播预警信号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以上气象灾害发生时,学校应急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必要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学生转移、疏散。
应急响应终止: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由上级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做好对气象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培训与演练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对气象灾害的培训,逐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相关演练,增强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在安全位置(如课桌下面),等待地震间隙时迅速带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有序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救援工作。
七、做好安抚工作,稳定人心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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