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2〕33号,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度教师职称竞争推荐方案制定如下:
一、竞争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师德规范,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二)坚持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情况, 按照区人社部门和教体局核准的岗位组织竞争推荐。
(三)坚持向贡献大、业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原则。提高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和发挥指导、带动作用的评价比重,关注育人,注重教学,鼓励教研,综合评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须是与我校确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应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鲁人社发〔2016〕16号)附件2,2016年发布,已延长有效期)规定的条件。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备评审教师职称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对不任课(或不从事教研工作),或课时量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申报推荐。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竞争推荐高一级岗位:
1.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4.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5.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9.师德评议优秀、合格率达不到 70
的,或说课考评不及格的;
10.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健全完善推荐委员会
教师职称竞争推荐工作由推荐委员会负责。学校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推荐委员会成员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民主通过。按照规定要求,兼顾学科类别,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推荐委员会成员。推荐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身体健康。学校建立推荐委员会成员库,推荐委员会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取。推荐委员会成员与被推荐人选有亲属关系的,或个人参与职称评审的,应按规定实行回避。
四、申报推荐程序
根据区人社局、教体局核准的岗位数量,按照民主通过的推荐办法组织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按规定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聘用到相应岗位。竞争推荐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科学制定推荐办法。学校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称推荐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高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和发挥指导、带动作用的评价比重,关注育人,注重教学,鼓励教研,综合评价,不断强化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评价使用机制,广泛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本单位的评审推荐方案。
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项目和权重。评价项目要面向全体,界定清晰,标准统一,便于操作。要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合理调整各项权重,进一步提高业绩成果的计分标准,不单纯靠等年限和论资排辈。要统筹兼顾,充分结合教师实际,对任班主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的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等有关年限实行量化计分时,原则上可不设上限;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民主测评权重原则上占量化总分的 10%。对于在农村或边远薄弱学校任教或有支教经历的适当优先推荐;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正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教师适当优先推荐。
强化师德考评。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
述职、考核测评和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
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公布推荐数额。按上级核定的推荐数额予以公布。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客观真实地填写申报材料,严格自查,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责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成果或受奖项目。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签字,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组织民主测评与说课考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各等次实行量化赋分,合理拉开档次,突出业绩贡献,不得搞平均主义。民主测评权重:原则上占量化推荐总分的10%,民主测评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民主测评计分:优秀等次为8-10分,合格等次为6-7.9分,基本合格等次为6分以下,不合格等次为0分。组织教职工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评议时,可结合实际吸收部分学生、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等参加。按照规定对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进行说课考评。
(五)严格审核推荐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申报材料审核标准,把好材料审核关,杜绝出现虚假年限、虚假论著、虚假学历经历等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有关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参考标准为:
1.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实际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任职年限是
指聘任相应任职资格以来的年限,脱产学习、离职进修或待岗培
训等要扣减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2.学历是指全日制、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或远程教育等学历,
学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在职称评审中不作为有效学历
证书。
3.荣誉称号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相关荣誉称号。
4.公开课、评优课(优质课、比武课等)是指由教育行政部
门或教研部门颁发,经所在单位推荐、教师本人上的课。研究课、
观摩课、录像课不予受理。
5.论文、论著是指发表在重要刊物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正式
发表的教育教学论著。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CN、ISSN)
的正式期刊,比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
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论著要有国家统一出版号(ISBN 编号)。
论文、著作的有效范围、审核标准要在申报人提交评审材料前界
定清楚,在申报人提交材料后要严格审核,必要时要到相关单位
、相关机构(或杂志社)等核实确认。学校制主管部门
代表性论文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
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著作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应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期刊合法性查询,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期刊名称及刊号、论文题目、
作者、作者工作单位等是否属实。自2020年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学术查重。
(六)公示。推荐名单经单位审查后,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推
荐情况及推荐结果、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
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推荐结果经得起广大教师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所有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申报晋升教师以外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经过所在单位竞争推荐且被推荐后,方可向相关部门规定推荐提交申报材料。
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要按规定将申报人员信息和投诉受理方式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有条件的单位须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论文 著作、各类证书、课时量等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课时量标准问题
要将达到规定课时量要求作为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申报教师职称,须达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中规定的周课时量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应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周课时量标准。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申报教师职称,周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二)关于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问题
自2022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均应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关于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和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问题
认真执行《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6号)和《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规定,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要求,落实好“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规定,成立初评委员会,将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申报人员纳入初评范围,审核相关条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根据《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精神,持有“山东惠才卡”和“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人员申报教师系列相应高级职称,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达到标准课时量要求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现有职称资格、继续教育、支教经历、申报条件和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限制。
申报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
正高级职称人员应参加申报单位组织的说课评估,说课评估情况作为申报单位推荐依据。对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应进行专业测评,其中,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测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评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中旬,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申报基层中小学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专业测评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测评结果由区教体局报送青岛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六)关于继续教育问题。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必备条件。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符合《关 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 号)中关于于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学区教育服务中心要成立由校长、学区教育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对职称评审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要推荐安排政策水平高、认真负责、办事公正的同志为推荐委员会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完善评价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系列职称评审现行评价条件及政策执行。要坚持师德为先,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要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并形成考察材料。要坚持同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能力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三)严格推荐程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和职责,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按照教代会的规范程序研究通过本单位竞聘工作方案,成立 7人及以上的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80%,外单位评委不得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推荐委员会要依据竞聘工作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经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应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有条件的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张贴公示照片或网上公示截屏图片应存档备查。
(四)严格纪律要求。各单位对申报、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对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要坚决退回,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人员进入推荐和呈报范围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要求,并在《评审表》《一览表》中亲笔签署诚信承诺,否则不予受理。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有误或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发〔2010〕9号)、《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做好监督和信访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各单位要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同时公示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公开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评审推荐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青岛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六)评审材料及时归档。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本方案若有与上级文件不相一致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江路小学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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