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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江路小学2023年“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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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三定一聘”改革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3〕195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校教职工中开展2023年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教职工中开展“三定一聘”,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健全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实现教职工工作岗位、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岗位人员“四清晰”,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及竞聘条件

(一)人员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聘用编制教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核岗定员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核定学校的岗位数,所聘教师数不超过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定的岗位数。

(二)组织动员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由学校校长、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成立“三定一聘”竞聘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具体实施工作。竞聘工作委员会由15人组成,成员包括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学科组长、普通教职工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均采取领导小组提名,评议通过的方式产生。

2.做好宣传发动。学校党组织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印发学习材料等适当方式传达学习“三定一聘”相关文件,缜密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开展“三定一聘”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三)设岗定责

1.确定工作岗位。各单位根据定岗要求,依据本校教职工编制数、课程方案周总课时数和工作岗位结构比例,测算确定本校的工作岗位总量,明确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名称。教职工编制数以编制标准规定的师生比例为准,课程方案总课时数以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课程方案课时数为准。工作岗位一般包括管理岗、专技岗(含教师岗、教辅岗)、工勤岗三类,其中教师岗位设置数量占本校工作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91%。

2.定工作量。教师周课时量,不低于12-18节,教师岗位兼职管理(含教辅等)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二。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按照上述课时量标准制定教师岗位基本工作量,其他岗位基本工作量参照教师基本工作量予以确定。

3.确定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设定的工作岗位,确定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岗位属性、职责范围、目标任务等,作为教职工竞聘上岗以及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全员竞聘

1.制定竞聘方案。竞聘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单位《“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初稿)》,由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提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研究,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初稿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竞聘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组提报的修改意见对方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方案报“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校内公示。

2.表决通过工作实施方案。将公示后的“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在校内公示。

3.个人申请。 申报校内竞聘的教职工,提交个人所有参评材料及《教职工校内竞聘申请表》。工作委员会对参评材料予以审核。

4.校内竞聘。竞聘委员会负责组织校内竞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教职工工作实际、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由竞聘工作委员会按方案规定的竞聘方式依次开展竞聘。第一轮进行中层及以上干部竞聘,第二轮进行教学岗位(含挂职支教人员岗位)竞聘,第三轮进行其他教学岗位及后勤、教辅岗位竞聘。

5.竞聘结果公示。竞聘工作委员会成员将确定岗位人员名单经审核无误签字后进行公示,连同《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表》在校内公开栏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6.签订协议。竞聘工作委员会对竞聘结果经审核无误签字后,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的教职工签订协议,办理聘任手续。

(五)签订协议

各学校参照《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质量等事项,与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规定

各单位要支持符合条件的落聘人员参加他校的空缺岗位竞聘。竞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通过转岗低聘、待岗培训、解聘等措施,拓宽安置渠道,积极稳妥安置好本校落聘人员。

(一)转岗低聘

教师落聘的,经个人申请,可转岗低聘,即转非教师岗位、低聘职称岗位等级。教职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要求的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二)待岗培训

教师落聘后不同意转岗的和非教师落聘人员,可通过待岗培训方式予以安置。待岗培训以跟岗实践培训为主,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提供工作岗位竞聘机会。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人员要低聘职称岗位等级。

(三)解聘

各单位要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对不同意待岗培训或者待岗培训期满仍然不能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教职工申报职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参加评优评先、考核参评优秀等次,均需完成工作岗位基本工作量。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岗位聘用期间一般为一年,聘用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用时间不得超过组织认定的退休时间。

2.“三定一聘”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竞聘,并取得竞聘岗位,否则作为落聘人员管理。校长、书记工作岗位,按照上级任命和校长职级制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竞聘。

3.因重大疾病阶段性请假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因病常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4.正在休产假的女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在产假期满后由学校安排工作。

5.截止到当年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其中52-55岁(以档案年龄为准)的高级职称女教师,竞聘前要向学校提交55岁是否退休申请(个人申请一式两份,1份上交存入个人档案,1份学校存档),申请55岁退休的作为直接聘用人员,未申请55岁退休的须参加公开竞聘。

6.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选派外出挂职、支教、交流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人员,对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原则上由接收单位直接聘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7.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以参加竞聘上岗,未竞聘到校内岗位的,可参加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8.校内落聘人员原则上可在调配区域、同学段(或从高学段到低学段)范围内跨校竞聘,竞聘前报教体局审核同意。

七、纪律要求

开展 “三定一聘”工作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要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民主公开,压实相关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精品工作。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处理好推进工作和保持稳定之间的关系,确保“三定一聘”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开展。要扎实开展“三定一聘”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实效,杜绝走过场。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强化督查考核,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定一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江路小学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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