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全部来自市自来水管网,应经黄岛区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四、饮用水管理员、设备更换、维护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五、有滤芯更换、维修、消毒记录;
六、有涉水产品索票索证台账、有合格检验报告;
七、校园干净整洁,饮水机及周边无杂物、无油污。
八、每天早晨学生到校前,饮水管理员在水开后打开每个水龙头放水5分钟,清除存留在水管内的细菌微生物。
九、每天早晨学生接水前,将饮水机水龙头用75%的酒精棉球擦拭消毒。
十、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