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绩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如下:学校每学期集中组织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考试为根据学科实际一般为闭卷考试。
一、平日考核:
由各个专业部、教研组、任课教师根据本学科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可以采用课堂提问、单元测验、阶段考试、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检查教学效果。考核成绩占学期总评成绩的10%。
二、期中成绩:
由教务处确定命题原则,组织命题。命题方法根据各个学期的具体情况确定。考试结束后组织教师认真批阅试卷,搞好质量分析,填写好相应的统计表,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
三、期末考试:
由教务处确定命题原则,组织命题。命题方法根据各个学期的具体情况确定。考试结束后集中组织教师认真批阅试卷,搞好质量分析,填写好试卷分析表,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四、总评成绩:
在院学生成绩的认定以总评成绩为准,学生每学期总评成绩记入学生的档案,作为学生的档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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