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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青岛西海岸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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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正评价任课教师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委员会考核与学生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可比性、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考核的正确导向作用。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各科科长、各科室兼课教师、休产假病假者除外)。

三、考核人员组成

每学年,教导处根据学校考核的有关规定,成立教学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对教学人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导主任、各科科长组成;各科分别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教学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相关项目的考核工作;科考核委员会由科长、副科长及经民主程序推荐产生的本科5名骨干教师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考核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而出现缺额时,另行补选。

四、考核项目和形式

1.各科负责对教学人员考核的项目为《黄岛区高职校教学人员考核标准》中的A1—B2—C3、C4、C5(师德修养)、A2—B3(教育工作)、B4(教学工作)、B5(教科研工作)、B6(教师素质);其余项目由学校督导室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各科负责对本科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的考核方式及权重为:

(1)A1—B2(师德修养)—C3、C4、C5的考核方式为: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和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者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

(2)A2—B3—C7、C8、C9(教育工作)的考核方式为:C7、C8两项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和各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者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C9项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评议及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者考核权重分别为40%、30%、30%。

(3)A2—B3—C10、C11、C12、C13、C14(教学工作)的考核方式为:C10、C11、C13三项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和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考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者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C12项采取科教人员考核委员会听课考评和科内全体教师听课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者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C14项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评议及学生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三者考核权重分别为40%、30%、30%。

(4)对A2—B5(教科研工作)的考核方式为:采取科考核委员会考评和科内全体教师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二者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

(5)对A2—B6(教师素质)—C16、C17、C18 的考核方式为:C16、C18两项因在C12、C15等项中已进行考核,不再单独考核;C17项的考核方式为各科根据每学期的培训考勤记录进行考核,每缺一次0.1分,扣完为止。

2、各类考核委员会成员对各科教师进行考评和科内教师相互评议时,按照A:B:C:D四等级分别占本科参加考核人数2:3:3:2的比例,确定本科参加考核教师在每一项目的等级;分别综合科考核委员会成员和科内教师对教师某一项目等级的评定,去掉一个最高等级,去掉一个最低等级,再将所剩等级分别乘以其系数(A级的系数为1,B级的系数为0.96,C级的系数为0.92,D级的系数为0.88)后相加,除以有效等级数,即为每位教师在该项目的得分。如按2:3:3:2的比例确定各科各等级人数时出现小数,则A、D等级采取去尾法,B、C等级采取收尾法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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