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收入分配管理,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分配制度,进一步调动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业绩,向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校外聘在岗教职工,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线任课教师人均绩效工资600元(个人500元,学校补贴100元);工勤人员人均绩效工资500元。
四、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以及办法
一线任课教师绩效工资,依据教职工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主要用于课时津贴;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主要用于出勤考核与岗位业绩。
(一)课时津贴的发放标准及办法
1.一线任课教师月授课基本工作量为60节。课时津贴不超过基本工作量标准的,按每节课10元计发;超过基本工作量标准的,超出部分按每节课12元计发。各类课时由教学部统计,教导处进行认定汇总。
2.工勤人员兼课的,每节课按5元计发。
3.关于课时的几点说明
(1)监考考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的(含60分钟),按每场1课时计;监考考试时间超过60分钟的,按每场1.5课时计;监考缺一场双倍扣发。
(2)教师备课缺一次扣1课时;上课缺一次扣2课时;批改作业缺一班次扣0.5课时。
4.课时津贴按月发放,多劳多得。每月由教导处根据外聘教职工的工作量计算出每个人的课时津贴,交学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室统一发放。
(二)工勤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办法
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考勤办法》对工勤人员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出勤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几个具体问题说明
(一)每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病、事假天数计算自请假之日至销假之日期间所有日期),扣发放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按70%发放。
(二)每学年病、事假三个月以内的,连续满一个月,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三)产假、婚假、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绩效工资。因故超出法定期限,按病假 、事假处理。无故不按时返岗者,视为旷工。
(四)寒暑假期间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没完成的按有关规定扣发。
(五)经学校选派挂职、进修、借调其他单位、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或参加支教人员,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此方案实施后,以往有关外聘人员分配制度方案自动废除。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
六、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外聘人员工资核定办法
(一)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工资结构
1.学历工资:研究生1100元,本科1000元,专科900元,中专(高中)800元,初中700元。
2.职称工资:初级50元,中级100元,高级150元。
3.年限工资:工作每满一年增加:研究生60元,本科50元,专科40元,中专(高中)35元,初中30元。
4.保险:学校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相应标准入保险。
5.班主任:同在编教师(平均800元/月)。
6.绩效工资人均500元。
7.按此标准重新计算每人的工资数,若原工资低于该数则上调,若原工资高于该数保持不变。
(二)不签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结构
不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是指按课时计算工资的人员及已到退休年龄继续在岗工作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按学历、职称和课时量核定。
1.本科学历且中级以下职称每课时30元。
2.本科学历且中级及以上职称每课时40元。
3.已办理退休手续,仍在学校工作人员工资维持退休时基数,不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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