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反映一线任课教师每学期教育教学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教学常规、教学成绩、部考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教、工作量和奖惩七部分。
二、教学考核方法与步骤
(一)教学常规考核。由各专业部教学指导小组负责,由各专业部根据每位教师一学期来落实教学常规的具体情况,在注重过程管理和平日考查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全面、具体、客观、实事求是地考核打分。所占权重为0.2。
(二)教学成绩。参考统考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为0.3。
(三)部考评小组评价考核。由各专业部考评小组对教师打分,所占权重为0.2。
(四)教师评价考核。由各专业部组织部内教师互相评价,所占权重为0.1。
(五)学生评价考核。由任教班级学生评教,折算分数,所占权重为0.2。
(六)工作量。由教导处组织核定教师工作量,超工作量为100分,满工作量为90分,不满工作量为80分,由各专业部折算分数,所占权重为0.2。
三、教师考核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一)成绩计算
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常规考核成绩*0.2+考评小组评价成绩*0.2+教学成绩*0.3+教师评价成绩*0.1+学生评教成绩*0.2+工作量得分*0.2+奖惩分数。教师学年度考核成绩为两学期考核成绩之和。
(二)成绩使用
教师考核成绩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作为教师聘用、评优树先的依据之一,并作为学校年度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业绩档案。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