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总则
本方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防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三)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报告和救治工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机制,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三)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
(四)检查各校区、各处室、各学院预防自然灾害事故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风险隐患。
五、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自然灾害事故者,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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