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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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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号)、《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青财教〔2015〕29号)和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具有黄岛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高一属普通高中学籍但高二转为中等职业学籍,仍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涉农专业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是重点资助对象。

(二)因区扶贫办已对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了1750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这部分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补助与中职助学金不能重复发放,所以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不再做为今年秋季的助学金资助对象,对黄岛区外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全部纳入资助。

二、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成立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学生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三)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确定2022-2023学年资助学生名单,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发放人数统计表》,学生签字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认真执行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按时准确地报送助学金申报材料。

(二)综合高中实验班学生助学金工作按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知”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政教处联系。

联系人:刘华帅      联系电话:0532-8610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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