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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细则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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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教育和引导学校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进一步提高实习工作质量、促进我校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任务。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评选优秀实习生。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实习单位。

2.服从分配,听从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的指挥。

3.不怕吃苦,乐于奉献。

4.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不乱花钱,在实习单位有较好的威信。

(二)业务技能好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实习岗位,刻苦学习岗位技术。

2.勤学好问,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岗位技术掌握得快、熟、精。

3.注意综合能力的运用和发挥,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各种活动,成绩较好。

(三)遵纪守法好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现象。

2.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服从实习班主任和学校老师的管理,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学校推荐或自荐实习期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五)破格参评

1.对实习单位或社会有特殊贡献者。

2.获得实习单位年度或季度车间先进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1.实习期内私自离岗者。

2.实习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二、评选方法

(一)评选工作面向全体顶岗实习学生,采用学生自荐、他荐,实习单位推荐,实习班主任组织选拔等方式。

(二)评选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由学校招就办负责组织,各专业部协助进行。每年寒假前一个月,学校下达评选指标,原则上控制在实习学生总数的10%。

(三)评选工作由招就办组织实施,各专业部协助。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作为候选人被提名,推荐人或单位组织编写评选材料,实习班主任查实签署意见后,报送招就办审核。学校批准后,结果公示一周。

(四)学校批准后,当选者填写《优秀实习生评选登记表》存档,在学校年度“优秀实习生毕业生事迹报告会议”予以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向家长和实习单位发喜报。

三、有关要求

1.推荐人选,各专业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参加现役学生、技能大赛奖牌选手、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创业先锋、岗位标兵等学生。

2.优秀实习生的年龄、职业、性别不限。

3.各专业部所有征集的材料,必需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并安排专人把本次活动的要求、目的告知学生本人。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学校审定,取消其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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