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自2023年6月1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工作时间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隐珠街道东楼路168号,综合楼1号楼9楼911房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咨询电话:0532-86175695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其他如入学、出国签证、迁户口等都需要用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会成为很多事项的凭证。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务必要终生妥善保管。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中国公民需提供父母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领证人不是儿童父母还需携带领证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通过验证,不能通过验证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由签发机构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并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身份核查回执确定父母身份信息。
2.《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应由新生儿母亲领取,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要母亲填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母亲为委托人,办理人为被委托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要签字按手印确认。
需要注意的内容
1.办理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将孩子名字起好,没起好名字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确定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后儿童姓名不能更改。
2.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查验无误后拆切保留作为新生儿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个人拆切无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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