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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宝山卫生院信息公开科普健教--健康教育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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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宝山卫生院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

一、建立镇区健康教育网络,定期召开例会,依据全镇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根据卫生院的计划,大力推行镇区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镇区健康教育。

三、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控烟、限酒、合理膳食、健身、健康素养等干预活动。

四、对镇区的病人按不同病种或不同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五、在卫生院相关科室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宣传教育。

六、宝山卫生院每月一次,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七、宝山各卫生室每月两次,举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八、宝山卫生院健康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换内容。

九、宝山各卫生室健康知识宣传栏每两月更换一次。

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教育及管理的各种资料。

青岛市黄岛区宝山卫生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一、卫生院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卫生院所有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在建筑物入口处、门诊厅、住院部、诊室、病房、会议室、走廊、卫生间、食堂、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四、机构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五、各部门各科室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六、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七、发现职工在室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来访者或患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或医生护士有义务阻止。

九、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十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十二、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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