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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大村中心卫生院 诊疗服务--住院须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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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为您提供住宿的一般用品,每个床单位都配有床头柜及储物柜,请将您的物品整齐放置其中。

2.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走廊西头有饮水机,供应热水。倒热水时请注意安全,谨防烫伤!

3.在住院期间,您的饮食由医生依据病情而定。请患者及家属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随手关灯、空调等,损坏公物须按价赔偿。

4.在住院期间,为了使您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敬请遵守探视陪护制度;探视者应在规定时间探视,探视时间不宜过长。

5.为了您的治疗能按时进行,请不要擅自离院和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医护人员同意并签字方能离开,如擅自外出后引发的一切后果需自负。

6.您及您的家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疗场所,不得翻阅医疗记录。

7.本病房为无烟病房,禁止吸烟。同时病房内有氧气等易燃物品,吸烟会危害所有人生命,请您自觉遵守。病房为公用场所,请注意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手机等物品务必随身携带,防止被盗。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8.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主管医生,也可拨打病区电话。

9.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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