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就诊患者的诊疗需求和健康权益,给就诊患者建立准确、完整、可追溯的健康档案,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的通知(青卫医药函字〔2020〕12号)。
决定在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实名制挂号就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就诊患者一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或经实名认证的就诊卡、虚拟就诊卡(码)、医保刷脸支付设备挂号就诊。
二、无有效身份证件的婴幼儿,一律同时登记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三、就医过程医务人员做好实名制挂号就诊宣传告知,引导患者实名制挂号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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