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五人民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二)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三)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四)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情况。
(五)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六)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处置程序:向院办报告 → 科室调查处理 →院办 → 当事科室了解情况 → 协商解决 → 患者不能接受 → 向分管副院长汇报 → 仍无法解决时 → 医疗鉴定 → 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院办提出处理意见→医疗投诉及纠纷处置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电话:0532-58518988
地点:医患沟通办公室
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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