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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五人民医院分级诊疗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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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五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相关规定

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区中医医院健共体总医院)、村卫生室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模式,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与上级医院(区中医医院健共体总医院)、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1、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医务科主任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3、双向转诊协议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4、我院负责接收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将病人转入我院门急诊科,门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分病区收治。

5、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科主任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6、转诊程序

(1)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核、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健共体医院优先),联系本院120派车,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社区卫生室。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社区卫生室。

7、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1)转上级医院条件(除门急诊抢救外)

①、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②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③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④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⑤患者自愿转诊。

(2)转下级医院

①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③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④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⑤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⑥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9、健康管理科定期与社区卫生室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10、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科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

转诊服务联系方式:0532-5851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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