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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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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001:价格管理制度

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医疗价格的管理,更好的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健全动态有效的医疗价格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在政府规定文件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项目收费标准。

(二)健全医院物价管理组织,设置收费管理科,充分发挥其作用。本着物价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各科室主任对本科价格管理工作负责。

(三)建立医疗费用查询公示制度、物价审查管理办法、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材料收费申报程序和系统维护办法。强化医院HIS系统价格库的维护管理,方便患者查询,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收费管理科定期组织审核和检查收费情况,做到依法合理收费,维护患者切身利益,维护医院合法利益。

二、管理形式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形式:

(一)分管院长领导下财务科主任负责对医院的价格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二)设兼职物价员、物价督察员,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检查以及新项目的审批工作。药剂科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三)兼职物价员(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的医疗收费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职责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收费管理科、物价专管员职责:

(一)对医院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二)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论证审核。

(三)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四)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五)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六)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

(七)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护士长)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八)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物价收费检查;

各科室兼职物价管理员(护士长)职责:

(一)配合物价专管员接受上级部门的医疗价格检查;

(二)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三)协助处理本科室的医疗价格咨询与投诉;

(四)对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报告科室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开展情况,提供基础资料。

(五)接受有关医疗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六)负责本病区日常医疗价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对患者出院前的费用进行审核。

生效日期:2012 年1 月1 日                 修订日期:2018 年8 月22 日    

WJ-004: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维护医院的声誉和群众利益,加强医院的物价管理,严格规范收费标准,特制定医院费用审查制度。

一、收费管理科对医院物价实行统一管理,设物价兼职员、物价督查员进行费用审查。

二、各科室一般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担任兼职的物价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解答科室患者疑问,组织协调科室收费,负责科室新增医疗项目的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

三、兼职物价管理员对科室医疗收费情况要每日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填写自查表,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物价专管员。

四、物价督察员每月底对全院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下月初总结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如发现违规收费,责令有关科室即刻改正,并跟踪检查。

五、严禁各科室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取现金或使用其他单位的收款收据。

六、本规定由收费管理科负责解释。本规定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生效日期:2012 年1 月1 日                 修订日期:2018 年8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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