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投诉工作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建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及各科主任组成的防范医疗投诉领导小组,进行全院的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具体负责监控,检查,指导全院医疗、护理人员的工作,减少医疗投诉事件的发生。
医疗投诉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超
副组长:武忠兴、王晓
组员:郭翠霞、孙永青、于学斌、杨仕宏、姜厚军、程永芳、解萍
医疗投诉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医疗投诉事项,讨论通过各种防范预案。负责各项投诉工作的处理、回复、监督检查。
二、投诉途径与渠道
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
三、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2、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投诉。
3、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4、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5、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6、公卫各科室:受理本科室范围内的投诉,包括未履约,未随访,未查体,未管理,未接受咨询,未宣讲政策等业务方面及所有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方面。
四、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综合办公室电话:0532-83165602
接待时间:上午8: 00—11:00;下午13: 30—16:00 (工作日)
接待地点: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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