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按照卫生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戒烟的决定》和《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1.实行医院、科室二级管理,成立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禁烟工作制度;协调开展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3.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1-2名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各控烟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控烟管理。
(二)责任分工
1.爱卫办负责制定控烟工作制度,负责控烟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设立控烟监督员,做好监督工作。
2.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公共场所控烟标识牌的张贴,检查院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有针对性地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3.政工科、爱卫办及公共卫生科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和宣教
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做好病人及家属的禁烟宣教工作。
4.爱卫办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日常公共场所内吸烟人员的劝阻工作。
5.各科室做好本科室的控烟工作。
6.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并在病历中记录。
7.在呼吸内科设立戒烟门诊和禁烟医生,对有吸烟史患者进行劝阻和戒烟指导并有记录。
二、宣传工作
1.在医院入口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电梯、楼梯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禁烟标识。
2.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戒烟知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
3.每年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开展禁烟宣传和教育活动。
4.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主动向吸烟患者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
三、监督管理措施
1.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科室的无烟环境建设作为评先树优的标准。
2.科室控烟工作小组须认真执行医院控烟制度,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及时劝阻,保证禁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蒂。
3全院职工院区内禁止吸烟,并有责任制止他人的吸烟行为。
4.定期对职工餐厅、商店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其销售香烟,先予以警告,对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5.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控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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