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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控烟工作劝阻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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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控烟工作劝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控烟劝阻工作流程,明确劝阻职责与标准,有效制止禁烟区域吸烟行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营造无烟环境,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地方控烟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有禁烟区域的控烟劝阻工作,涵盖全体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来访者及其他进入禁烟区域的人员;全体职工(含正式、临时、外包人员)均为义务控烟劝阻员,承担劝阻职责。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 文明礼貌,以理服人:劝阻全程使用规范文明用语,避免冲突,注重沟通效果

2. 及时介入,全程留痕:发现吸烟行为立即劝阻,做好过程记录,确保可追溯

3. 分级处置,权责清晰:普通劝阻由现场人员执行,拒不配合的逐级上报,规范处置

4. 全员参与,长效管理:将劝阻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推动常态化落实。

第二章 劝阻职责分工

第四条 管理部门职责(爱卫办/控烟办公室

   1. 制定控烟劝阻工作细则、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劝阻技巧、控烟法规、健康知识培训;

2. 统筹协调劝阻工作,受理不听劝阻的吸烟行为投诉与上报,负责后续处置;

3. 监督检查各区域劝阻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劝阻记录,优化工作措施;

4. 配备控烟劝阻物资(禁烟标识、劝导员袖标、控烟宣传册等),保障工作开展。

第五条 现场劝阻人员职责

1. 日常巡查: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巡查,重点关注卫生间、走廊、出入口、楼梯间等吸烟高发区域,及时发现吸烟行为;

2. 即时劝阻:对禁烟区域内吸烟行为立即进行文明劝阻,引导吸烟者遵守控烟规定;

3. 宣传引导:向吸烟者普及吸烟及二手烟危害、本单位控烟规定,提供烟咨询信息;

4. 记录上报:按要求填写《控烟劝阻工作记录表》,对不听劝阻的行为及时上报爱卫办,协助后续处置;

5. 设施维护:发现禁烟标识损坏、缺失或控烟设施异常,及时上报并协助整改。

第六条 特殊岗位配合职责

   1. 安保人员:协助劝阻拒不配合的吸烟者,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2. 保洁人员:巡查中发现吸烟行为及时提醒,清理烟蒂等吸烟遗留物,反馈吸烟高发区域问题;

3. 医护人员:结合专业背景,向吸烟者开展健康宣教,提升劝阻说服力。

第三章 劝阻工作规范流程

第七条 基础劝阻流程(四步工作法)

1. 亮明身份,礼貌提醒

上前保持1米左右安全距离,面带微笑表明身份:“您好,我是本单位控烟劝导员,打扰一下。”指向禁烟标识说明规定:“这里是无烟区域,根据规定禁止吸烟,麻烦您配合一下。”

2. 说明危害,争取理解

简要强调健康危害:“二手烟会影响周围人的身体健康,尤其是老人、孩子和孕妇,感谢您的体谅。”

3. 提供方案,引导配合

“麻烦您立即熄灭烟头,将烟蒂投入指定垃圾桶,谢谢您的配合。”

4. 记录结果,强化效果

成功劝阻:对吸烟者配合行为表示感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无烟环境。”并填写劝阻记录

未成功劝阻:保持冷静,避免冲突,立即上报爱卫办,同步记录现场情况。

第八条 特殊情况处置流程

1. 吸烟者不理睬/拒绝配合

首次:耐心二次提醒,强调规定严肃性:“先生/女士,这里确实禁止吸烟,还请您遵守,避免影响他人。”

二次:仍不配合的,立即联系安保人员协助,同时上报爱卫办,记录吸烟者基本信息、现场情况

2. 吸烟者态度恶劣/发生冲突

现场人员保持冷静,避免争执,立即呼叫安保人员到场,撤离至安全区域爱卫办接到上报后,及时到场处置,对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如禁止进入、移交相关部门等)

3. 未成年人吸烟

优先进行教育引导,告知吸烟对青少年身体发育的危害,联系其监护人(如有),同步做好记录。

第四章 劝阻工作要求与禁忌

第九条 工作要求

1. 用语规范:全程使用“您好、麻烦您、感谢、请”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指责、呵斥、命令式语言

2. 行为规范:着装整洁(佩戴劝导员袖标/工牌),举止得体,不与吸烟者发生肢体接触或言语冲突

3. 时效规范:发现吸烟行为后,及时3分钟内完成首次劝阻,确保干预及时性

4. 记录规范:劝阻结束后24小时内填写记录表,信息真实、完整,包括劝阻时间、地点、吸烟者情况、过程及结果。

第十条 工作禁忌

1. 禁止在劝阻过程中与吸烟者争吵、辱骂或采取过激行为

2. 禁止推诿劝阻责任,对发现的吸烟行为视而不见

3. 禁止在劝阻时索要或接受吸烟者财物,杜绝违规行为。

第五章 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1. 爱卫办至少开展1次控烟劝阻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劝阻记录完整性、高发区域管控情况

2. 定期通报劝阻工作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岗位进行约谈整改。

第十 处罚措施

1. 对吸烟者

首次在禁烟区域吸烟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二次及以上违规予以书面警告,或禁止进入本单位相关区域;拒不配合且扰乱秩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 对工作人员

未履行劝阻职责、对吸烟行为视而不见的首次予以批评教育,二次扣除绩效考核分数;劝阻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引发投诉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域吸烟的从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按规定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制度培训

本制度发布后,爱卫办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人人掌握劝阻职责、流程与技巧。

第十 记录管理

《控烟劝阻工作记录表》由各区域指定人员保管,按月汇总至爱卫办用于工作复盘与监督检查。

第十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及地方控烟法规更新、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变化,由爱卫办适时修订,报单位管理层批准后生效并由爱卫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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