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已认定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区工信局牵头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1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www.xihaian.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xqgxjjgcxk@qd.shandong.cn
2.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229室,邮编266555
3.联系电话:0532-86988735
背景介绍及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推动新区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青西新管办发〔2020〕34号)认定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区工信局牵头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的主要原则
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原《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及《青岛西海岸新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已认定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重要原则性规定,基本予以保留,保证政策有效衔接。二是细化完善部分条款。根据高层工业楼宇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经验,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结合历次区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要求,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完善,增强政策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该草案包含建设及功能配套要求、转让及租赁要求、变更及退出要求、保障措施等4部分内容。
(一)建设及功能配套要求。明确高层工业楼宇产业用房的建筑设计要求,和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的基础设施等配套要求,明确高层工业楼宇产业用房不得采用住宅类建筑的套型平面、建筑布局和外观形态。
(二)转让及租赁要求。明确高层工业楼宇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受让对象、分割转让面积比例等要求,明确分割转让的办理程序。
(三)变更及退出要求。明确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变更建设指标和项目主体的条件和程序,明确2025年12月31日仍未开工建设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认定资格自动失效,不再享受新区高层工业楼宇有关政策待遇。
(四)保障措施。明确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和措施。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发展。明确各大功能区或镇街应做好入驻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联系电话
0532-86988735
2024年1月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信局通过新区政务网,就《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到2024年2月1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条,具体如下:
1.市民王先生建议:
建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第一部分第四条细化高层工业楼宇应具备的服务功能。如停车、职工饮食等。
采纳情况:已采纳。在该条最后添加:满足必要的职工饮食、停车、仓储物流和统一办公需求。
2.市民付女士建议:
建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第二部分第五条添加一个兜底条款。
采纳情况:已采纳。该条修改为:禁止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不符合厂房建筑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入驻高层工业楼宇。
评估事项:
从社会稳定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公共安全风险、财政金融风险、舆情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方面,全面、深入分析《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风险因素和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措施。
评估方法:
专家打分法。
评估过程:
2024年2月5日,编制形成《〈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
前期,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企业、相关单位、专家等的意见,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专家打分法进行风险评估判定,总体来看,《意见》风险评估结果为低风险,风险整体可控。
经相关专家、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无违反法律、法规等内容。
该重大决策经第三届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24年4月3日下午,区工信局二级调研员董方勇作了《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管理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动新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快速建设、高效运营,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区加快高层工业楼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做好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和项目管理工作。各功能区、镇街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助入驻高层工业楼宇的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区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的手续办理、建设运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属地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违规转让或擅自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
会议确定,区工信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按程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