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行动计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现将《行动计划》草案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20日
二、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www.xihaian.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hdqxqjy@126.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66号机关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1021房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邮件标题或信封面请注明“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32-8698877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精神,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近年来,新区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连续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总体水平大幅提升。
“十四五”期间,新区将把学前教育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普惠、覆盖城乡,具有西海岸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幼有善育的美好期待。
二、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经费保障和师资队伍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公益普惠、全面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
2021-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1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2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95% |
95% |
95% |
95% |
3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54% |
56% |
58% |
60% |
4 |
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 |
70% |
75% |
80% |
85% |
5 |
镇街中心园达省示范标准比例 |
95% |
100% |
100% |
100% |
6 |
园长及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7 |
园长和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
1.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落实《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每三年调整一次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按照《新区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按标准落实配套学位,确保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规而不建或迟建、建而不及时移交等现象。建成区学位不足的,应结合城市功能优化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幼儿园。将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挖潜扩增优质公办学位, “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0所,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鼓励在公办学位紧张区域举办公办园教学点(小微园)或探索通过回租回购民办园的方式举办公办园。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国有企业、高等学校、街道、农村集体独立或与当地教育部门合作举办公办园。每个镇(街道)至少举办一所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设公办园(教学点)。逐步探索将功能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产权的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公办幼儿园,重点保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每个机构可设多个园区或教学点,各园区及教学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一并核编。未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举办的幼儿园,符合《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规定的,可依法申请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
3.优化农村幼儿园建设。科学预测农村适龄幼儿增减情况,适时调整幼儿园布局,幼儿园(教学点)的撤并应按科学程序进行。确需保留的幼儿园(教学点)的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及师资配备应符合开办需要,消除园舍安全隐患。重点支持教育强镇筑基省、市级试点镇提升办园水平。全面推行镇(街道)、村(社区)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村(社区)幼儿园、教学点统筹实施经费、师资、设施配备和保教管理。
4.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要求,加大各级各类幼儿园改造和扩建力度,2017年以后建设的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44平方米;2017年以前建设的幼儿园上述三项指标县域达标率达到50%以上。优化幼儿园空间布局,优先扩大幼儿游戏活动空间,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
5.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制定幼儿园信息化建设标准,推进信息技术在幼儿发展、科学保教、优化管理、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家园共育等方面的有效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校园特色幼儿园创建,完善保育教育数字资源共享平台。研发幼儿园课程评价和幼儿素质发展评估大数据平台。
(二)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6.不断深化联盟办园。深化联盟办园改革,突出改革创新和城乡帮扶,学前教育联盟办园全员、全域覆盖。探索跨区域联盟协作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和深度互动机制,推树示范性联盟典型,不断深化区“联智共赢、盟育新幼”联盟办园品牌。开展联盟办园绩效评价,重点发挥联盟办园在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优质园创建方面的作用,加强保教质量过程评估,2025年,优质园(省一类及以上幼儿园)占比达到85%。
7.持续推进游戏研究。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不断充实完善“畅玩”游戏品牌内涵,优化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切实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组织游戏活动实验区、实验园加强实践研究、创新研究,积极推进幼儿园在活动区活动、户外游戏等领域取得成效,推广典型经验。
8.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建立健全整体推进、双向共进的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实验,推进园校衔接常态化,定期开展动态评估,切实提高幼儿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探索建立学前阶段陪伴式家长培训体系,指导家长转变观念,全程做好幼儿入园和入学准备。
9.推动教科研改革。建设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配备至少2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省、市学前教育教研基地作用,加强学前教育课题研究引领和课程标准研究。探索和解决学前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培育和推广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推树一批保教示范典型和教学成果。
10.实施全环境育人工程。将道德启蒙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全过程,帮助幼儿在实践中体验社会行为和社会情感。增强家庭、社会、网络全环境育人责任意识,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幼儿园每年向每个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8课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培育和建设一批家园合作共育基地园。积极探索实施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
11.探索融合教育试点。逐步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工作,达到条件的幼儿园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按照普通初中10倍(患孤独症、脑瘫症的不低于12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享受补助。依托区特教中心加强巡回指导,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
12.推进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定期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尝试开展专项招聘,严禁“有编不补”。到2025年,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使用率不低于70%,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占比达到70%以上。选优配强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和园长。民办幼儿园参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格落实教职工持证上岗,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和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幼儿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逐步调离幼儿教师岗位,逐步提高园长教师学历水平。
13.健全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驻区高校重点建设一批学前教育示范专业和示范培养基地。实施新一轮全员培训,加大青年教师、民办园和农村园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园长综合素养提升工程。每年组织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重点培训名骨干园长,名骨干教师。加快推进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建设。支持驻区高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探索通过区统一招聘、人力资源派遣等方式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4.改善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严格执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要求,落实公办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并按规定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办园(含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和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在保证正常办园需要的基础上,保教费优先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不能保障的,差额部分由区、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逐步将公办园保育员、保安、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支教幼儿教师享受中小学教师支教相关政策。将民办园教职工待遇水平纳入幼儿园分类认定和民办园年检内容,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资和保险待遇。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切实加强幼儿园干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活动,定期推选幼儿园师德标兵和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树立榜样力量;建立违反师德黑名单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职工进行严肃处理,将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纳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擅自录用黑名单内人员的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四)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16.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承担起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确保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园幼儿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8%并逐年提高。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随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幼儿园不低于小学标准。建立对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制度。对城区不足180人的公办园,按18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非城区不足100人的公办园,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17.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公办园保教费成本调查或监审,每3-5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稳妥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保教费收入全额保障公办幼儿园发展。
18.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有序发展。根据收费标准与办园成本间的差额、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办园质量、教职工配备情况、待遇水平和教师专业水平等,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根据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水平,按照等级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补助标准不低于平均3600元/年,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在税收减免、租金补贴、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动态管理制度,对违规办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红黄牌”监管,取消普惠园资格。
19.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均资助标准提升至不低于平均2200元/年。免除公办园残疾幼儿、孤儿、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保教费,对民办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同类型公办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
(五)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20.加强办园行为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健全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动的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幼儿园精致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青岛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负面清单》有关要求,强化对幼儿园全面的动态监管,持续开展三年一轮的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园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21.强化园所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幼儿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放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各方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22.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建立部门联动的无证园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防止新增。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各种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区、镇街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镇街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新区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完善管理体制。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区级统筹、区和镇街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镇街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筑牢齐抓共管的良好生态,形成推动新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整体合力。
教育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统筹规划、业务指导、师资培训、教科研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设置公办幼儿园及确定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完善各类幼儿园定价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村(社区)改造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建设、验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综治、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民政、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各镇街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负责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办园条件改善、教职工管理与待遇保障、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
(三)加强督导考核。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镇街、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工委管委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科学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广电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要认真遴选并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典型经验,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弘扬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幼儿教师形象,营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工委、管委要对在学前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解读人: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瑞泳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青岛西海岸新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满足群众“幼有优育”新期待,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的制定依据包括国家、省、市、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学前教育相关发展政策,确保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同时突出新区地方特色。
《行动计划》的出台,旨在创新学前教育改革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资源配置,健全经费保障和师资队伍发展机制,提升办园品质和保教质量,完善公益普惠、安全优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
《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展目标包括到2025年,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以上,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达到85%以上,镇街中心园达省示范标准达到100%等。
《行动计划》从五大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包括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发展公办幼儿园,优化农村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等五项具体措施。
二是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包括实施全环境育人工程,深化联盟办园改革,推进游戏研究,幼小科学衔接,教科研改革,探索融合教育试点等六项具体措施。
三是打造专业化师资队伍,包括优化教职工配备,提高园长教师学历水平,健全专业发展体系,改善教职工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四项具体措施。
四是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包括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规范收费管理,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资助制度等四项具体措施。
五是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包括提升办园规范水平,强化园所安全保障,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等三项具体措施。
《行动计划》强调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行动计划》的执行范围覆盖青岛西海岸新区全域,规划期限设定为2023—2025年。
以上解读旨在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和方向,以期推动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质量提升。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5月2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新区政务网、公开电话等形式,就《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2023年6月20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4条。具体如下:
1. 市民王先生建议:
目前民办园在收费和办学上五花八门,建议规范民办园管理,加强监督。
2. 市民孙女士建议:
建议提升村办园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给乡镇幼儿提供更好的保育教育服务。
3. 市民刘女士建议:
目前新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不足,很少公办园,很多属于盈利性的民办园,因此目前好多年龄段的儿童没有办法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建议能多扩建公办园,规范民办园。
4. 市民张女士建议:
建议尽快解决“非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实事求是尽快解决没有编制的幼儿教师待遇偏低问题。
以上建议均已接纳,并及时通过原途径向建议市民反馈所提意见的采纳情况。
2023 年9月 25 日上午,教体局在黄岛区峨眉山路光谷软件园 51 号楼 503组织召开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经质询与讨论,一致认为:《行动计划》符合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可以有效指导”十四五“时期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原则同意通过《行动计划》
评估事项:
1、合法性 2、合理性 3、可行性 4、可控性。
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清单法。
评估过程:
2023年11月,编制形成《〈青岛西海岸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
通过专家打分法进行判定,最终得 出《行动计划》综合风险指值,根据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判断,风险评估结果为低风险。
经相关专家、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无违反法律、法规等内容。
该重大决策经第3届人民政府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23年12月21日上午,区教体局局长于瑞泳作了《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学前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起草情况的汇报》(简称《行动计划》)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强调,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工作,进一步细化年度推进目标及责任分工,加快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保障校园及师生安全。要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名师名校长选聘引进力度,同步提升教育软硬实力,不断提高新区教育知名度。
会议确定,赵英民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动计划》,按程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