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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政府采购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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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实施机构部门职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实施层级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备注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09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有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处罚
2.对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处罚
3.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处罚
4.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5.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处罚
6.对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10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2.对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3.对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4.对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处罚37021102017-11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十八条有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处罚37021102017-12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十一条有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五条有关规定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37021102017-13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有关规定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14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罚
2.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处罚
3.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罚
4.对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5.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处罚
6.对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处罚37021102017-15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37021102017-16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17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区本级区级1.对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2.对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处罚
3.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处罚
4.对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5.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处罚
6.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7.对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8.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相关规定
1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18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处罚
2.对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处罚
3.对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处罚
4.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处罚
5.对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处罚
6.对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处罚
7.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处罚
8.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处罚
9.对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处罚
10.对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
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19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未分设、分离的处罚
2.对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处罚
3.对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
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处罚37021102017-20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21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2.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3.对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4.对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处罚
5.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
6.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
1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37021102017-22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
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23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处罚
2.对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处罚
3.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处罚
4.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5.对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处罚
6.对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处罚
7.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处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
1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37021102017-24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相关规定
1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对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处罚37021102017-25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擅自采购进口产品的处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对出具不实申请材料的处罚37021102017-26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出具不实申请材料的处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37021102017-27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处罚
2.对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3.对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4.对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5.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处罚
6.对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的处罚
7.对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处罚37021102017-28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处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37021109017-03行政监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2.对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3.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
4.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5.投诉裁决
《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37021109017-04行政监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区本级区级1.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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