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档案局
执法机构设置:业务指导服务科、文档服务科
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白山路3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档案馆
联系方式:0532-86988956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执法岗位及职责
业务指导服务科:对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行为的行政检查;对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事业组织或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行政检查
文档服务科:对个人利用档案馆档案时擅自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政检查;对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
五、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合法性审查-告知-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市北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七、投诉举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档案馆办公室电话:0532-8698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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