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15
字体大小: 打印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执法机构设置:技术改造科、海洋与军民融合科、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科、发展保障科。

3.办公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

4.联系电话:0532-86168217

二、执法职责、权限

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骗取科技成果奖励、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侵占科技成果行为的处罚;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化工行业管理工作;食盐专营工作检查等。

三、执法岗位及职责

1.技术改造科: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2.海洋与军民融合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3.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科:负责管理全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承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齐鲁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对骗取科技成果奖励、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侵占科技成果行为的处罚;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4.发展保障科:对伪造、冒用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标志或者冒用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处罚;盐业行业和食盐专营管理等工作。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1.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2.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市北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七、投诉举报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86168217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