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执法机构设置:民族宗教科。
3.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81号机关西部办公中心1号楼7楼
4.联系方式:0532-86988958
二、执法职责、权限
指导和监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行政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清真食品。
三、执法岗位及职责
民族宗教科:负责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对中国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行政确认;对涉民族宗教领域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罚;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登记、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的审批,规大型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对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前审查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算、成立管理组织等的行政备案。统一承办机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执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1.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2.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行政确认: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批准程序→实施程序
4.行政审批:申请程序→受理程序→审批程序
5.其他权力:开始→制定目标→开展评估→反馈结果→结束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电话:0532-86988500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平安路41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甲
电话:0532-12368
七、投诉举报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统战部办公室,电话:0532-8516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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