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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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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司法

2.执法机构设置: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5、106

4.联系方式:0532-86115536;0532-86116821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进行处罚;对未经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进行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进行处罚。

三、执法岗位及职责

法律服务管理科: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执业活动,指导律师协会;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指导公证协会;监督管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协会。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开展“随机、一公开”→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六、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黄岛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朝阳山路32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32-86988500;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市北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七、投诉举报

青岛西海岸新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32-8611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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