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审计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三)对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资产的封存;
(四)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和时限
(一)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二)行政强制: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五、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32-86988500
(二)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联系电话:0532-12368(市北区人民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六、投诉举报
电话投诉:0532-86988791
信件投诉:青岛西海岸新区审计局,邮编:26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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