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
(一)行政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等3项。
(二)行政强制: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等2项。
(三)行政监督: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等11项。
二、办理机构: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各业务科室
三、审核机构: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法规科
四、办理条件:由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发现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事项时,依职权主动开展,不依申请受理。
五、法律救济:
(一)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327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32-86988500
(二)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联系电话:0532-12368(黄岛区人民法院、市北区人民法院);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六、投诉举报:
电话投诉:0532-86988791
信件投诉: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邮编:26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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