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基金监督科 | 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安全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一、简易程序:1.案件受理。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4.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6.填写《当场决定处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7.执行:当事人自行缴纳或申请强制执行。 8.案件有关材料归档。 二、一般程序: 1.案件受理。 2.按程序报审批立案。 3.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4.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实现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5.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责令停业整顿、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 6.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7.执行:当事人自行缴纳或申请强制执行。 8.结案归档。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 |||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 |||
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处罚 | |||
对缴费单位违法伪造、编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或延迟缴纳的处罚 | |||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情况的处罚 |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