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青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青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青建规字〔2021〕1号)同时废止。
青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pdf
青岛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