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9 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26 号)的要求,我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审核确认,现将《青岛西海岸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023 年版)》予以公布,请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健全长效工作机制。2022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青岛西海岸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2022 年版)》同时废止。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青西新管字〔2023〕39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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