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刘某夫妇为孩子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孩子名下,后因未成年的女儿生病急需用钱,刘某夫妇欲将该房屋卖掉。刘某带着能不能把女儿名下的房子卖掉以及如何办理未成年人名下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是他自己就可以,还是需要刘某夫妻两人共同签字才可以的问题,拨通了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82660001。
案情分析
一般来说,要以维护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因才可以处分未成年人名下的不动产。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例如出售、抵押登记等,应当由全体监护人共同申请,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等有指定权的部门指定监护人的材料。
本案中刘某女儿名下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需要刘某夫妇持其与女儿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证明材料,一起签署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其中一方监护人来不了,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其中一方监护人和委托代理人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