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防控登记风险,持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监督贯穿登记业务全过程,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2024年4月,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青岛市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及有关要求修订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详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比例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全面、科学、公正、有效。为不动产登记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质量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抽查是指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各类登记业务案卷按照一定比例或数量进行抽查。专项检查是指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登记业务案卷进行的集中检查。2024年4月以来,日常抽检不动产登记案件1948件;对全市通办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共筛查案卷16956件。
通过实施这一《办法》,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把控,从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的审查,到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再到证书的发放与管理,以及登记资料的扫描和整理。质量监督人员,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眼光,对每一项业务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实现全流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确保登记程序合法合规、登记信息准确无误。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登记工作中的错误和不足,提高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将有效防范登记风险,增强登记公信力,维护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中心将坚定不移地推进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以数据化、智能化为引擎,驱动抽检方式持续创新,不断完善。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推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品质新区、保障人民财产权益贡献登记力量,为人民的幸福生活筑牢坚实的产权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