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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时限规定情况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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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时限规定情况
指标名称 政府采购支付和交付
企业名称 青岛市黄岛区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崇明岛西路 61 号
企业联系人 于子涛 手机号码 15054222825
设立时间
办理事项/服务事项/监管事项 资金支付
案例简述 2020年6月,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通知》(青黄财[2020] 5号),规定“采购项目验收完毕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该文件发布实施后,青岛市黄岛区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并中标了青岛市黄岛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幼儿园内配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于7月30日向采购人出具合同金额(48.8万元)30%预付款发票(14.64万元),采购人于7月31日完成资金拨付手续并支付合同预付款。
案例亮点 缩短了资金支付时限,降低了企业资金占用率,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率。
填报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
提供人 何大顺 手机号码 1516639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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