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改革部署,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不断推进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动方案》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财政部、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我区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更加充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任务措施】
一、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公开处理处罚信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了我区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开展监督检查。
二、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
青岛市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信息以及质疑、投诉范本,便于供应商查询使用,做到“有诉必应”。聚焦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政策落实、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优化行政裁决内部工作流程,通过执法小组讨论、疑难问题会商、多方研判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裁决质量。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对投诉中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完善争议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即查即改,构建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纠纷化解模式,找准争议纠纷根源,有效预防化解争议纠纷,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近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监管年均受理各类问题线索40余件。
三、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推行智慧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动态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行为预警等手段,加强对政策落实、信息公开、供应商投标、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的监控预警,有针对性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完善诚信监管,健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综合运用监管关注、监管提醒、监管约谈、处理处罚四种形式,强化诚信评价结果应用,提高相关主体诚信意识。强化协同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对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构建协调会商、投诉处理、线索发现、转办反馈、信息共享、联动处置、联合惩戒的闭环监管机制,不断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纠治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特点和效果】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当前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又着眼长远治理需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堵塞监管漏洞。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低政府采购参与门槛,鼓励和保护中小企业优先参与政府采购。加强监管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必将对我市统一开放大市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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