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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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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现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措施的通知》(青财采[2021]22号)文件转发,请按照文件贯彻执行履约保证金和质疑公开有关要求。

附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措施的通知.doc


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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