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机械)成立于1999年,于2005年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13年入选中国驰名商标,在机械设备制造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该公司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是国内唯一全面掌握瓦楞包装工艺技术和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远销欧美等国际市场,并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获得山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百强民营企业等多项荣誉。近年来,某机械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众多债权人申请对公司财产进行拍卖,200多名职工多次群体信访,风险隐患较大。
(二)审理过程
2023年8月,某机械向黄岛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收到某机械破产重整申请后,黄岛法院全面梳理了该公司涉诉情况。经统计,2020-2023年,黄岛法院累计受理该公司涉诉涉执案件近400件,尤其是2023年,企业涉诉纠纷数量急剧增长。一方面,众多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另一方面,该公司具有较强的破产重整意愿。双方诉求相悖,矛盾尖锐。
为打破僵局,黄岛法院发挥执破协同优势,破产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凝聚工作合力,审慎比较司法拍卖与破产重整两条路径的利弊,经评估,破产重整程序比司法拍卖更能够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此外,某机械厂区状况及周边条件良好。黄岛法院通过召开破产审查听证会,并多次对接公司股东、债权人和意向投资人,精准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最终认为该公司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推动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11月14日,决定对某机械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2024年2月26日,终结预重整程序,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4月1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5月7日,批准重整计划,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至此,某机械破产重整案顺利结案。
(三)典型意义
本案破产重整的成功,系黄岛法院紧紧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典范。该案在办理过程中的首要难题,是该公司238名职工的欠薪纠纷。前期,已有近百名欠薪职工多次信访强烈要求对公司财产进行拍卖。黄岛法院及时向政法委报告该案情况和信访维稳预案,并在政法委协调下迅速开展府院联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职工信访稳控工作。同时,黄岛法院多次与意向投资人协商,协调意向投资人先行交纳4500万元作为职工债权清偿保证金,并督促预重整管理人在案件受理后10日内将欠缴职工的社保本金及滞纳金合计994万余元缴纳完毕,职工债权人合法权益“落袋为安”。至此,广大职工的顾虑完全打消,均表示支持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采用“预重整”模式办理案件。由于本案债权人众多、矛盾错综复杂,直接进入破产重整有较大不确定性。为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黄岛法院立足实际综合研判,决定创新采用“预重整+重整”模式,推动某机械通过预重整与债权人庭外达成重整协议,然后转入正式重整程序,高效推进成果落地,真正助力企业走出困境。
充分发挥“执破协同”机制作用,准确识别困境企业重整价值,是本案重整成功的前提。黄岛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凝聚工作合力,通过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摸排该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风险隐患等情况,审慎比较司法拍卖与破产重整两条路径的利弊。经评估,如果直接进行司法拍卖,所得价款扣除税费后将仅能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包括职工在内的债权人债权将无任何清偿;如果导入重整程序,节省的交易税费即能够全额清偿职工债权,且意向投资人承诺投资额高于评估值,将提高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经过研判,认为该公司具有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破产审判团队果断从执行局接过“接力棒”,推动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