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党建+执行蹚出一条执行攻坚“新路子”--黄岛法院执行局圆满化解一起司法拍卖不动产腾退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16
字体大小: 打印

近日,黄岛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司法拍卖不动产腾退案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党建与执行业务的深度融合,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多方协调,最终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一起三年悬而未决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土地拍卖,交付却连连受阻

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冯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黄岛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下22亩土地一宗进行公开拍卖并成交,竞买人为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拍卖成交后,执行人员在向竞买人交付该土地时发现,土地被多个经营实体占有使用,且土地上存放了数量庞大的钢模管等建筑租赁设备及回收废品,强制清理势必激化矛盾,因此土地交接一时陷于僵局。

二、党建+执行,助力执行提质增效

“困难面前,党员先上”,针对上述拍卖土地腾退交付问题,执行局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执行的深度融合,认真梳理案件堵点,局长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并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党员干警力量进行重点突击。按照执行局党支部的部署,承办执行团队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执行预案,首先对拒不腾退土地的行为发出限期腾退公告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预告,其后10余次到现场实地调查走访,确保这起“骨头案”圆满解决。经调查了解,其中孟某、路某等5户占用19亩,系从张某、韩某处租赁,而张某、韩某亦系被执行人某金属公司的债权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土地租赁权抵债,张某、韩某又将土地转租给该5户;另一户刘某占用3亩,系从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某某处租赁。调查过程中,经营户对抗情绪很大,主张其系合法租赁,租赁费已交,租赁期限未届满,均不同意腾退土地。张某、韩某还于2022年7月申请执行异议,申报租赁权,请求继续占用土地。办案人员充分利用现场调查走访的时机,一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张某、韩某其于2022年7月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因案件早已执结而不符合受理条件,且其与被执行人的租赁关系不成立,不受保护;刘某与冯某某的租赁合同不构成在先租赁,无权继续占用土地。另一方面,全面了解经营户的经营状况,听取他们的困难诉求,及时予以协调沟通。经多方工作,张某、韩某及实际经营户思想有所松动,但行动仍然迟疑。

三、内外联动,促成案件和解事了

随后,执行局在做好强制清理前期工作准备的前提下,组织10余名党员干警最后一次上门动员劝离,重申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形成震慑。与此同时,办案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户的困难诉求,与竞买人进行充分沟通后,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即张某、韩某退出与实际经营户的租赁合同,由经营户直接跟买受人签租赁协议,解决了经营户另租土地存放货物的难题。至此,这起因土地拍卖成交后的交付难题圆满执结。

四、典型意义

腾退房地问题一直是困扰执行攻坚的一大难题,尤其针对土地腾退中的各类租赁问题,牵涉人员和利益多,一刀切式的做法并不可取,如何在加快财产拍卖处置的同时维护其他租户利益,本案是一次成功的探索。一是对于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亲自上阵,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对工作中潜在的重点、难点、痛点及时预判,主动应对,妥善化解,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二是对此类案件,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多调查研究,理顺涉案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从中寻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突破口,从而达到案结事了、各方满意的最佳效果。三是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区分权益是否合法,坚持合法权利优先保护,同时兼顾法理情的平衡点,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共赢,降低机械执法带来的弊端,以高质量执行促进土地盘活及城市更新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新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