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无故拒付车费的;(二)赤膊、着泳装的;(三)无人护送的醉酒者、精神障碍病人;(四)威胁公众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五)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等动物(导盲犬除外)的;(六)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无包装易碎品的;(七)携带物品重量超过30千克或者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或者长度(高度)超过1.8米的。
根据《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无故拒付车费的;(二)赤膊、着泳装的;(三)无人护送的醉酒者、精神障碍病人;(四)威胁公众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五)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等动物(导盲犬除外)的;(六)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无包装易碎品的;(七)携带物品重量超过30千克或者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或者长度(高度)超过1.8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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